全国政协委员印顺法师:打造“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

编辑:王华 日期:2019-03-13 15:09

  2019年03月05日 22:28| 作者:宋啸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宋啸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 年召开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特别指出,要建立多层次人文合作机制,搭建更多合作平台,开辟更多合作渠道;要推动教育合作,扩大互派留学生规模,提升合作办学水平。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留学输出国和亚洲重要留学目的地国。但在近几年实践中,也存在合作主体较为单一、内部合作基础较为薄弱、多边合作不够均衡、办学水平良莠不齐、外部发展环境复杂等问题。
为此,印顺委员建议,需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打造"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整合办学资源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 印顺表示,教育交流是国与国之间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应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多边组织的合作,从"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等区域合作层面,演化升级为 "‘一带一路’国际教育合作组织",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着眼于组织框架下高等教育合作的机制体制、发展方向、资源分配等方面的整体构建,打造"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
  他建议,应编制《"一带一路"国际教育发展战略2035》《"一带一路"国际教育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合作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等,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协同方式,完善教育合作机制,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人才需求,强化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中央政府调控着绝大多数高等教育资源,应当统筹整合办学资源,引导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推进学历学位互认,强化中外高等教育合作制度保障
 
  学历学位互认是增进国际人才流动、提高青年人参与中外教育合作的重要保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颁布后,我国已与沿线24个国家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对此,印顺表示,为更好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一带一路’国际教育合作组织"应全面推进学历学位互认工作。
  具体来说,一是保持与沿线各国政府的密切沟通,尽可能使学历学位互认在更多沿线国家达成共识。二是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上的合作,统一中外合作办学的准入制度、质量保障和评估认证制度。三是学历学位力求做到双边和多边互认,提高其择业价值和含金量。
 
引导域内知名高校开展境外合作办学,提高办学质量
 
  印顺表示,发挥名师名校的引领示范作用是优化配置国际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综观66个沿线国家,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其中我国的高等教育水平具有比较优势。
"以2017 - 2018年QS 世界大学排名百强入选高校为例,我国入选QS100 强的高校共12 所,域内占比92.31%,入选QS200 强高校14 所,占比77.78%。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高等教育总体水平的客观优势。"他建议,我国重点高校应当在教育交流合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利用好各种资源和渠道,加大境外办学力度,在"‘一带一路’国际教育合作组织"成员国家共建大学或开办分校,扩大名师名校的影响力。应当加强学生、学术的交流,尤其是高级专业人士交流合作以及区域内学术发展规划深度渗透,依托重点高校建立国际联合科研平台及智库机构。
 
智慧互联,共建"教育网上丝绸之路"
 
  科学技术是推进当今和未来国际教育发展的关键。因此,印顺建议应充分发挥互联网、AI、5G等高新技术在教育国际化的运用,探索"互联网+学习"的新途径、新方法,共同打造"教育网上丝绸之路"。
"依托‘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等多边组织,开发建设国际标准、共同认可的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分类分步推进与沿线国家共建‘智慧教育’的网络平台,扩大教育合作的辐射和受益范围,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教育合作交流,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印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