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和合的佛教教团

编辑:王华 日期:2019-07-10 15:59

   圣严法师  



  佛陀的教团,名为僧伽,意为和合众,在许多场合,均用"和合僧"来称呼它。在"六和敬"法的原则下,做到:

  (一)身和敬:礼拜等的身业相同相敬。
  (二)口和敬:赞咏等的口业相同相敬。
  (三)意和敬:信心等的意业相同相敬。
  (四)戒和敬:受持的戒法相同相敬。
  (五)见和敬:对于佛陀的教法见解相同相敬。
  (六)利和敬:衣食等的利益相同相敬。



  在佛陀的教团之中,没有特权阶级,虽然身为教主的佛陀,也自称"我在僧中"。僧中的人,凡是已经取得比丘资格并且通晓僧中轨范的人,均有发言权和投票权。人人都有相同的发言权和投票权,人人都有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如果遇到偶发的分歧异见,即依法集会,由大家依法解决。万一遇上困难问题,参加的人员形成两个壁垒,争持不下的时候,便采用"如草覆地"的方式,把它当做无意味的案件处理,好象用干草把潮湿的泥泞遮掩起来,不用再去注意那块泥泞的地方了。所以,在僧伽之中,永远是一片宁静和谐与安乐的景象。故在义净三藏译出的《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经》卷一内说:"诸佛出现于世乐,演说微妙正法乐,僧伽一心同见乐,和合俱修勇进乐。"



  新学的后辈,对于先进的长老,在求法敬法的原则下无不恭敬如同奉事佛陀;先进的长老,也不会倚老卖老,因为有的沙弥已证阿罗汉果,一些年老的比丘,尚是凡夫;即使是已证圣果的长老比丘,因为已经无我无欲,故对于后进新学,更会如同对他自己一样地给予适切的照顾及教导。

  教团的比丘和比丘尼,各自成为两个生活环境。大家都在六和敬法的原则下,度着和平融洽的修道生活;在八正道的标准之下,彼此之间没有口舌是非之争,没有嫉妒,也没有歧视。



  由于大众的个性与兴趣不同,佛陀允许意趣相投的人分别聚集在一个一个具有特长的长老比丘的左右。例如性喜头陀行的比丘,集在迦叶尊者的左右;性喜智慧的比丘,集于舍利弗尊者的左右;性喜多闻的比丘,集在阿难尊者的左右;性喜神通的比丘,集在目犍连尊者的左右,等等。

  由于来自各地的比丘,语言不能统一,佛陀也不勉强他们使用一定的语言,允许他们依各自所用的语言分成一组一组,来举行布萨日的诵戒仪式和羯磨作法。比丘尼的僧伽,为了便于接受比丘的照顾与指导,原则是住于距离比丘僧伽不远的地方。但是,除了每半月迎请一位精通戒律并且受了比丘戒二十年以上的比丘,到尼寺教诫之外,平时均在长老的比丘尼的督导之下,度其清净和精进的修道生活。不过,她们对于比丘僧伽,均抱着尊敬的态度。



  因为生活轨范的不同,在家的信徒原则上不能过问出家人的行为。出家人的生活如有失检者,乃由出家僧伽的大众,以会议方式的羯磨法来处置。万一有人犯了罪恶,并且触及了国家的重大法令,便先依据戒律标准,逐出教团,然后再去接受国法的制裁。例如比丘戒的四条根本戒(波罗夷罪),便是比照当时摩揭陀国的死刑标准而定的,所以比丘偷盗五钱以上的财物,便失比丘身份。

  因此,佛陀的教团之内,包含了七类信徒(详见《常识|佛教的教团》一文),基本上完全是平等的。但在尊敬修行阶次的原则上,乃以出家的僧伽为主体;出家僧伽之中,又以比丘僧伽为中心,比丘僧伽之中,复以有德的长老为领导的核心。



摄影|一叶
责编|妙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