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西行者 日期:2020-05-06 17:05
财富是每一个人都希望的,不过君子取财,取之有道。根据佛教教义,有六种发财方法。其中前三点是一般世间所共有的发财方法,后三点是佛教特有的发财的方法。
正确的发财方法
(一)勤劳
“黄金随潮水流来,你也要提早把它捞起来。”所以,财富都是落在勤劳人的手里。中国流传一个故事:老祖母去世了,交代儿女说,我们葡萄架里的地底下,埋了许多的黄金。他的儿女就天天到葡萄架下面去挖去找,虽然黄金没找到,却给葡萄松了土,葡萄架上结满了累累的果实。
(二)节俭
节俭可以得到财富。节俭也不是说,只光在金钱上的节俭,所以爱惜时间,你节俭时间,时间就是财富;不要滥用感情,感情要节俭,节俭了感情,就会拥有财富;你的生活上的物欲也要节俭。总之,人生的福报是有限的。银行再多的存款,终有用尽的时候,留点福报在那里,以备不时之需。
(三)宽厚
说话厚道、宽厚会获得财富,给予他人宽厚会得到很多方便,方便就是财富。我们交友宽厚,处世宽厚,所谓心宅仁厚,就会获得富贵。“宽以待人,严以律己”,这不但是中国儒家做人处事的方法,也是佛教发财的方法。
(四)信心
“信心法门里有无尽的宝藏”,你有信心,财富就在你的心里。不但对信仰要有信心,你对事业,对于道德都要具有信心。行持善业,就是受了委屈,也不能退失信心。
(五)结缘
结缘是发财最好的方法。我同你讲几句话,就是语言的结缘;和人点头微笑,点头微笑也可以和人结缘;你不认识路,我带你去,和你结个缘;遇到了困难,我来帮你的忙,更是结了个缘。
在这个世间上,要有缘才能生存。有些人,他做事顺利方便,是因为他结的缘很多。在佛法中,主要根本的佛法是:宇宙万有所以存在,就是“因缘”的存在。我们要发财、要生存,“结缘”的非常重要的。
(六)布施
你或许会怀疑,布施是给予他人,给他人又怎能发财呢?其实,我们应该知道,布施如播种,你不布施,怎么又能收成呢?佛教告诉我们,我们做功德就如种田,一块叫悲田,一块叫敬田。以慈悲心救济贫苦大众,这是叫做“悲田”;对于长辈、师长、父母、国家,尽忠尽孝,这叫做“敬田”。还有一块是“福田”,在三宝地里。在敬田、悲田、福田里面播种——布施供养,一定是会有收成的。
佛教“七圣财”
七圣财就是:信仰、精进、持戒、闻法、喜舍、智慧、惭愧,这就是圣人的财富。
什么是如法(依法、合法),什么是非法呢?
一般人以为从辛劳劳动得来的财物,便是合法的,其实,未必尽然。从非法职业得来的财富,是种下苦因的,这又有两类:
一、非国法所许
如从事的职业,没有违犯国家——或是居留地国家禁令的,便是正业。如国法所不许的——或不许民营的,不许外侨经营的,不许种植(如鸦片)或出卖的,就不可以作。国家的法令,不论国民或侨民,都应该遵守。不可阳奉阴违,触犯禁令。
二、非佛法所许
有些职业,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但依据佛法,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如屠宰、渔猎,或被雇杀人,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便是与杀有关的非法职业。又如专门偷盗——小偷、土匪;或开设淫窟,出卖淫画、春药为生的;或东欺西骗,以说谎为职业的;或酿酒,开设酒馆等,便是与盗、淫、妄、酒有关的职业。这些职业,佛弟子是要避免。
有的是在与朋友往来和社会活动中,非法得财。广义的说,这都等于是窃取。略举经典上常说的几点。
“窃取他物”
对于别人的财物,起贪染心,设法窃取,或顺手牵羊地取为己有。又如别人遗失的东西,拾到了应该归还原主。如拾得而私藏起来,就等于窃取。还有,对国家都有纳税的义务,如故意拖延不缴纳,或偷漏税等,这是减少国家收入,增益自己财富,属于非法得财。
“抵赖债务”
借债应该归还,如抵赖而故意不还,是非法的。不过,有的不幸而事业失败,破产了。依因果律说,来生也是要偿还的。但他确是事业失败,无款可还,即不能说是非法。可是有的事实上有能力归还,藉口失败,而不肯清还债务,这是非法。
“吞没寄存”
比如,他人把财富委托知己,寄存在友好处。等到寄托人死了,受托人便吞没寄存的一切,欺负他的后辈,这都属于非法之例。
“欺罔共财”
几个人共同投资,组成一个公司;公司的财产,便是股东的共财。如某一股东,负责在公司办事,拿出偷天换日手段,伪造账目,欺弄股东,把共有财富,转移到自己的腰包去。又如弟兄的共有财产,未分家时,有的先于中窃取,化公为私,这都是欺罔共财。
“因便侵占”
利用地位及职务上的便利,而损害服务事业。比如,采办的从中取回佣金;浮报旅费或交际费;低价卖出,高价买进,而自己从中分得一分。总之,为了个人利益,使服务的事业少收多支,都可说是因便侵占。
“藉势苟得”
利用权势及职务,非法得财。或故意刁难,甚至设局陷害等,或纵容亲属收取贿赂等,花样繁多。
“经营非法”
从事工商事业,获得合法利润,本是极正当的,但其中也有许多非法的。如货不真,价不实,量不足,以获得额外利润。或冒用他家商标,欺蒙顾客,多得利益。至于不顾国计民生,乘机抬价,囤积居奇等,不但为佛法所不许,也会受到政府的取缔。
一则故事
佛弟子目犍连,在家时很有地位,自然就有些有地位的朋友。他的好友中,有名叫陀然梵志的。目犍连出家以后,常在外方弘法。一次,回到了家乡,陀然梵志当然是他所关怀的一位。有人告诉他:“陀然依赖自己的地位、势力,作种种不法的行为,从中取利。他是勾结人民,要胁政府;同时又勾结政府,欺压老百姓。”听了,心里为他的老朋友难过。
一天见到了陀然,想起他的不法行为,目犍连就以老友的身分,呵责他不该那样的胡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陀然解释为出于不得已。“为了孝养父母,培育儿女,还要修福积德,祭天神祖先等。没有钱,怎么办呢?”
目犍连告诉他:“就是为了供养父母,培育儿女,修福祭祖,也是不可以非法取财的。”目犍连知道他是一篇鬼话,所以进一步追问:“真的是为了这些吗?”陀然与目犍连是宿生有缘的,也就说实话了。原来他有一位妻子,衣食住行,样样要讲究,天天要钱花。没有钱,就连吵带闹,弄得家庭不安。陀然为了这,所以才胡乱搞钱。目犍连大不以为然,说他愿为妇女的奴隶,自己作恶,而不顾将来的恶报。劝勉他痛改前非。
这个故事开示:凡是非法得来的钱财,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是罪恶。人不能不依财物而生活,但财富要以清净如法得来。一不谨慎,会种下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