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金代寺院的经济来源和慈善事业——中国佛教史略之金代佛教(三)

编辑:两车 日期:2022-06-13 09:36



总的说来,金代佛教是相当隆盛的。大部分寺院都继承辽代旧习,拥有广大的土地和殷富的资财。


这些主要出于帝室的布施,如世宗在位期间,于燕京建大庆寿寺,曾赐沃田二十顷,钱二万贯;重建燕京昊天寺,赐田百顷,特许每年度僧十人;又修建香山寺,改名大永安寺,赐田二千亩,钱二万贯;他的生母贞懿太后出家后住东京,特为创建清永禅寺,别筑尼院,由内府给营建费三十万,寺成后更施田二百顷,钱百万,寺内僮仆多至四百余人,其富饶可想而知。



另一部分辽代旧寺还保留着原来的经济基础,甚至还有二税户制度的遗存(这一制度是辽帝室和权贵将平民户籍隶属寺院,使纳一半赋税供寺院之用)。二税户中,有的已随辽代朝贵阶层的崩溃而得到解放,有的沦为寺院的附属民户,仍为寺院有力的经济基础。到了金代中期,二税户的残余竟成为当时含有政治性的社会问题。经过世宗、章宗两度诏免二税户为民,才全部消灭了这种制度。


一般社会对于寺院佛事的支持,也仍沿辽代遗风,以邑社的组织形式,集资为寺院补充道粮或建置藏经,以及举行种种法会。如兴中府三学寺的千人邑会,就是专为维持寺众的生活而组织的,规定会员于每年十月向寺院纳钱二百,米一斗,这不仅以维持寺院经济为目的,还兼有推广佛教信仰的作用。



由于寺院的经济充裕,常以余力来举办各项社会事业,最普遍的是施药和赈饥二事。施药大都就寺内设置药局,以施给贫民,其制创始于清州辨公,后各地寺院相继仿行,很为普遍。赈饥系昭仪军观察判官梁姓倡办,章宗明昌二年(1191)在祐圣千佛院施粥百天,后各地大寺院亦多采行,以济饥民。


拥有大量资财的寺院更在寺内外设置质坊以贸利,如《松漠纪闻》载延寿院一寺即设有质坊二十八所,这种经营更促进了寺院经济的不断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