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处|生宏律范 死归安养——灵芝元照律师是如何由轻谤净土转为专志西方的?(上)

编辑:两车 日期:2022-09-26 08:45


宋代中兴南山律宗的灵芝元照律师在佛教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大力弘扬戒法、深入研究律学的同时,他对弘扬净土法门也同样不遗余力,并亲自注解净土经典,留下了《观无量寿佛经义疏》《阿弥陀经义疏》等重要著作。他常对人说“生宏律范,死归安养,平生所得,唯二法门”,足见他对净土法门的高度重视和往生西方的坚定信念。


然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元照律师在初出家时对于净土一法并不十分好乐,甚至有所轻谤。从轻谤净土到专志西方,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他发生了这种转变呢?


元照律师曾有一篇《净业礼忏仪序》,文中详细介绍了这一转变的心路历程。今日适逢农历九月初一,元照律师圆寂纪念日,让我们跟随着他的叙述,澄清自己心中对净土法门的困惑,树立起念佛往生的坚固愿心。


元照自下坛来,便知学律。但禀性庸薄,为行不肖。后遇天台神悟法师,苦口提诲,始知改迹,遂乃深求祖教,博究佛乘。而于佛祖微言,薄有所领。窃自思曰:初心晚学,宁无夙善。但不遇良导,作恶无耻,虚丧一生,受苦长劫。于是发大誓愿,常生娑婆五浊恶世,通达佛理,作大导师,提诱群生,令入佛道。


这段文字中,元照律师详细介绍了自己受戒后发心学律和深入教典的经过。一句“于佛祖微言,薄有所领”,虽是谦辞,也可以看出大师在精研教、律的过程中受益匪浅,深有领会。


但元照律师并不得少为足,而是由己及人,联想到末法众生不能得到正法引导、徒然造业受苦的苦楚:后辈初发心的学人们并非没有宿世善根,但如果没遇到好的导师,就只是无知造恶,虚度一生,长劫受苦。想到这里,元照律师慈悲之心愈发强烈,遂发大誓愿云:愿我常生在娑婆世界,通达佛理,做大导师,提携引领众生使之入于佛道。换言之,大师“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无意往生他方净土,而是要生生世世在此五浊恶世引导众生学习佛法,这种大乘菩萨道精神着实令人感佩。


复见高僧传慧布法师云:方土虽净,非吾所愿,若使十二劫莲华中受乐,何如三途极苦处救众生也。由是坚持所见,历涉岁年。于净土门,略无归向。见修净业,复生轻谤。


后来大师又在阅读《高僧传》时看到慧布法师的一段话:西方刹土虽然清净,但不是我的所愿,假使十二劫中在莲花里受诸妙乐,哪里比得上在三途极苦处救度众生呢?于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见解,经历很多年岁,对于净土法门没有一点归向之心,甚至见到别人修净业,还会生起轻视诽谤之心。


客观地说,如果元照律师只是自己发愿长留娑婆度化众生,这毫无疑问是值得我们随喜赞叹而又感恩戴德的。正是这些“五浊恶世誓先入”的菩萨、祖师们生生世世的努力,我们这些业深障重的末法众生才有幸得闻佛法,才有了通过修行改变自己生命的希望。但他对净土法门的轻视甚至诽谤,却又大不应该,这在后文中他自己也有深刻反思。


后遭重病,色力痿羸,神识迷茫,莫知趣向。既而病差,顿觉前非。悲泣感伤,深自克责:志虽洪大,力未堪任。仍览天台十疑论,初心菩萨未得无生忍,要须常不离佛。又引智度论云:具缚凡夫,有大悲心,愿生恶世,救苦众生,无有是处。譬如婴儿,不得离母;又如弱羽,只可传枝。


灵芝元照律师对净土法门态度上的转变源于一场大病,他自述道:后来我遭遇一场重病,色身虚弱,精神萎靡,神志不清,茫然不知将来的归向。尽管没过多久,元照律师便痊愈了,但经此一病,他顿觉以往的过错,悲泣感伤,深切自责,发现了自己过去所发大愿存在的问题:虽有宏大志愿,却不具备在五浊恶世度化众生、实现大愿的能力。


与此同时,元照律师又阅读了天台智者大师所造的《净土十疑论》,里面讲到初发心的菩萨在没有得到无生法忍前,必须常常不离开佛。《净土十疑论》又引《大智度论》说:一个具有烦恼、被业力缠缚的凡夫,说自己有大悲心,要生在浊恶之世救度苦难众生,无有是处。这道理就像婴儿不能离开母亲,弱鸟只能在枝头附近活动一样。元照律师将这番论述对照自己大病前后的状态,感觉的确如此,于是开始了对净土法门的深研和专修。那么元照律师如何修学净土法门呢?他又是怎样处理往生西方和度化众生之间关系的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