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四月廿二 智首律师圆寂纪念日​

编辑:两车 日期:2024-05-29 09:15


释迦牟尼佛灭度后,戒律的传承是先传异世五师(摩诃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斯、优婆毱多),继而同世五师(昙无德、萨婆多、弥沙塞、迦叶遗、婆粗富罗),此时戒律已分为多部,而传入中国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佛教传入中国后,最初僧侣只有剃发染衣,以别于俗人,并没有受戒的仪式。曹魏黄初三年(222),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尊者来到洛阳,译出《僧祇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中国传授戒法之始,昙摩迦罗尊者因此而成为中国四分律宗的开祖。

北魏孝文帝时,法聪在平城讲《四分律》,并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六卷,后慧光造《四分律疏》,并删定羯磨,始奠定律宗基础。至唐代,道宣律师专研律学,继入终南山潜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后被称为五大部。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从而正式形成宗派。

按照四分律宗的承传,依次为:昙无德、昙摩迦罗、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道宣、周秀、道恒、省躬、慧正等。不难看出,在道宣律师之前的智首律师便是律宗一位承先启后的重要人物,只是后人所知不多。今日四月廿二,适逢智首律师圆寂纪念日,就让我们根据《高僧传》中的记载,一起来了解这位祖师的生平事迹。


智首律师(567—635),安定(甘肃)人,俗姓皇甫。据说是皇甫晏的后裔,因其祖先世代在外做官的缘故,族亲多流于章水(山西省)沿岸一带,智首律师就诞生在山西的皇甫族里。智首律师少年时便非常聪明,《高僧传》称赞说:“幼抱贞亮,风标雄杰;髫龄离俗,驰誉乡邦。”由此可见,智首的童年就誉声令名了。

智首律师的出家时间虽无可考,但总是很年轻的。他出家依相州(河南省)云门寺的智旻和尚。智旻和尚是当时闻名的高僧,因此对于智首律师的教导方法也十分的严格。而智首律师亦善能接受师训,所谓:“神慧所指,不慕下流。”凡所作为皆能“以戒为师”而精进道业。

智首律师出家没有多久,他的母亲也舍离俗情,进入佛门做了一名尼师,法名法施,即住官寺里面。《高僧传》说她“深修八敬,遵重五仪……然尼众在道,染附情深,率多轻毁。而施则割爱从道,履正栖心,威服尼流,声高魏土。自化东被,未有斯踪……”从以上文中看出,智首律师的母亲法施比丘尼,也是一位严守律制的高尼了。


智首律师二十二岁受具足戒。受戒后,未知得戒否,遂于佛塔前祈请显证,蒙佛摩顶,得身心安泰。随后跟道洪律师学律,同学七百余人,无出其右者。年未满三十,即开始讲律,其懿德敏行,颇为时人赞叹。

隋文帝于长安建大禅定道场时,师随智旻入关,住寺讲律,又考定三藏众经。其时关中专弘僧祇律,洪遵开创四分律,道俗虽随之,而传文律仪尚不明。师乃著五部区分钞及四分律疏,标众师所未解,令众释然,自此法誉更隆。洪遵亦亲列法座,命众依凭之。仁寿以后三十余年间,智首律师独步京师,无有抗衡者。大业之初,勅住大禅定道场,法化益盛。曾于相州云门之故墟建双塔,以志出家受戒之地。

唐贞观元年(627),天竺波罗颇迦罗密多罗三藏携梵本来华译为汉文,涉及律处,皆咨询取正于师。唐贞观八年(634),为太穆。

皇后在长安造弘福寺,广集有德之僧,师受召为上座,任僧纲。九年(635)四月示寂,世寿六十九,太宗勅令国葬。师被誉为四分律宗第八祖,弟子有道宣、道世、慧满、道兴、智兴等,其中道宣即南山律宗之开山祖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