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沿革(七)
解放之初,即1949年7月,大殿正梁及一根28公尺长的木柱遭白蚁蛀空折断,大殿正中部分倒塌,佛像压毁。1952年夏,由民政厅组成“杭州市灵隐寺大雄宝殿修复委员会”主持修复工作,由政府拨款,用钢筋水泥施工,到1954年底完工,接着,就修理大佛像后面的海岛和左右两旁的诸天与圆觉。
关于重塑大佛像的问题,有人主张恢复原塑三尊,有人根据国外佛教寺庙的习惯提出祇塑一尊。经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核示,国务院电示云:“泥塑贴金像一尊”。当时有许多佛教徒认为泥塑不能经久,樟木可就地取材,经报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改用木雕贴金,工程则由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负责,该院即于1956年制成石膏稿样陈列在大殿上征求意见。

当时周总理正在杭州,看到大佛的石膏稿样,当场指示说:“佛像的脚应露出,腿部须放大,头发要用罗钉式,各方面须符合佛教传统。”修复委员会遵照周总理的指示,修正了定稿即有樟木进行雕造。
佛身净高9.1公尺,背光,中嵌七佛,高19.6公尺,全部彩画贴金。莲座高三公尺,贴金。须弥座高25公尺,贴金彩画并用。石台重行雕刻安装,高2公尺。佛像上悬宝盖,彩画垂旒,高24.8公尺。
从这样的高度说,可以认为是我国最大的木雕坐式佛像。不过佛头和佛手,施工中间改用“脱胎”工艺,用夏布上漆制成。前后用款共达四十四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具体措施,得到全国佛教徒的衷心拥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