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凡夫世间的要素者,名为五蕴或五阴。
1 色蕴
包括自身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以及反映自身而起感受作用的色、声、香、味、触的五境。这是构成自我观念的物质要素,也即是自我存在的主观的身体及客观的环境。
2 受蕴
此为对于五境的接触所生起的心理上的感受作用,即是当身体的五根(五种官能)和其所在环境中的事物,发生了感触的心理活动。
3 想蕴
此为由感触而变成接受的心理活动,例如与顺境接触所感到的欣乐,与逆境接触所感到的悲苦,即是心理上的受取作用。
4 行蕴
此为产生了苦乐感受的受取作用之后,接着生起的贪欲、嗔恶,或与之不相关涉的其他心理活动。通常的情况,总是对于可悦的事物起贪欲心;对于不可悦的事物,起嗔恶心,但是也有觉得无头痛痒的,或因甲境而想到乙境上去的。
5 识蕴
此为更进一步,对于所接触的境物,了别识知,即是意念或意识的活动,也即是心的主体。前面的受、想、行三蕴,是心体的现象,识蕴才是心的主宰。故也可将受、想、行的三蕴,称心王所有之法,识蕴便是心王。
一般人称之为灵魂,但是佛教不称为灵魂,而称为识。因为识和一般人据说的灵魂观念颇有不同,灵魂好像是固定不变的,所以普通人把人的生死比作搬家,从破了的老家搬进新建的家,屋子虽换了,住屋的人却未变换。
至于佛教所说的识蕴,乃是随着各人的善恶行为,经常都在变化不已的。因为,人的善恶行为,不是让什么天曹地府的神明记在生死簿中,而是随时积储在各自的识蕴之中,再根据善恶的轻重类别,感受不同的生死果报。可见,以上五种构成凡夫众生之自我存在的要素,乃是物质世间和精神世间的综合,从这观点来看佛陀,他既非唯物论者,也非唯心论者,而是心物合一论者。
美编|慧容
责编|妙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