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宗教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宗教院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结合宗教院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院校设立办法》设立,由宗教团体举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
发布时间:2013-06-21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文汇报专访时指出,中国政府鼓励中外宗教界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交流合作,但坚决反对 和抵制境外利用宗教对中国进行渗透。而针对内地个别地区出现"盖庙敛财"、"假冒僧尼"等乱象,王作安表示,今年将联合有关部门着力展开督促检查、整改工 作。 整治"盖庙..
发布时间:2013-03-21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2013年第一期《求是》杂志刊文指出,新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倡导"保 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努力。 王作安从6个方面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
发布时间:2013-01-1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宗教专门人才培养,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学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结合宗教院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院校设立办法》设立,由宗教团体举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的全日制..
发布时间:2012-12-10国宗发〔2012〕41号 在我国,佛教、道教历史悠久,信教群众较多,影响广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以来,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绝大多数佛教、道教寺庙宫观(以下简称"寺观")管理规范,教风端正,庄严清静。但是,..
发布时间:2012-10-27